- Sep 12 Wed 20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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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日國慶日:全民(台派) (插1 ,美國 或 2,日本 或3, 自創 建國 旗子) !在摩特車 汽車 家家戶戶 門窗上!表示人民開除狗冥黨KMT插旗子那也等於是公投!以上三個旗子就是公投!看誰的旗子較多
- Sep 09 Sun 20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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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絕對不會放棄台灣 Never Give Up自由時報_KMT做了四年剩下一張嘴
自由時報_KMT做了四年剩下一張嘴

jerry ( jerryytsai@comcast.net ) 寄了一則新聞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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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4
作了四年剩下一張嘴 2012-09-08
◎ 陳麗菊
一 個具有永續性且成功的願景,其必源於團體的需求,同時能對團體所面臨的處境做出有效判斷。願景用以號召、鼓舞人們,它是軟實力不可或缺的一環,而設定有效 願景的程序則在於,首先,領導者須詳實調研當前的問題及其本質、具有的資源、未來環境的趨勢變化;其後,根據擘畫的願景,進一步擬定出具體目標、可行方 案,而後形成決策,並落實監督。
反觀台灣,馬政府慣以口號當願景,從對內的「六三三」、「黃金十年」到對外的「東海和平倡議」皆然。前者看不出府 院係基於實際、嚴謹的調查研究與評估,而據以提出該些瑰麗願景。或者說,府院對於國際政經情勢的變化,其掌握與因應情境的能力相對亞太各國薄弱,否則為何 台灣經濟成長率在亞洲四小龍中屢殿其後,甚至根據最新報告數據,台灣第二季經濟表現在亞太排名落居第十二;至於「東海和平倡議」則明顯高估自身的實力與話 語權,又或意不在此,倡議只是虛喊口號,馬政府用意僅在藉此仿效兩岸「擱置主權爭議」模式再度形塑自身「和平締造者」的形象罷了。
務虛的領導建構出浮誇的想像願景,這是台灣領導帶來國家衰退的危機。(作者為智庫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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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絕對不會放棄台灣 Never Give Up
vide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E30aHH1Uwg&feature=share&li...
By 蝶衣(Audrey Deng)
- Sep 09 Sun 201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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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 馬英九還是沒有如願以償的得到日本政府的批準,也就是無法登陸釣魚台!
- Sep 05 Wed 201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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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本土台灣人 車子 家家戶戶 插上美國國旗!歡迎 USMG 美軍登入台灣耶! 讓USMG 驅趕 瓦解 狗冥黨!
0月10日本土台灣人 車子 家家戶戶 插上 美國國旗 ~ 歡迎美軍登陸台灣~
讓usmg美國軍政府驅趕狗冥黨較實在!則全台福氣!國泰民安!牠馬賣台到中國統一後!永久地契房子變成使用權!才不會五十年後被中共沒收!
- Sep 05 Wed 201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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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本土臺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開始公開招募黑熊部隊.(適用美日安保條約)。http://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40268

2012年起本土臺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開始公開招募黑熊部隊.(適用美日安保條約)。http://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40268
- Sep 05 Wed 201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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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私法判官果然不會算帳!開除掉!並簽名連署請求美國瓦解狗冥黨私法怨
- Aug 09 Thu 201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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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一樣沒人敢幫我們開記者會,登事實政府醜聞 ,醜陋一面,請大家務必點進看真實,也請大家幫忙每日列印十張10月10日示威 廣告發送給家附近的住戶信箱,讓全民知道,
張碧苾 阻止任何憲法第二十二條的警察,全可告他們防害自由 罪,憲法大ˊ˙於法律包括總統命令,搶走V8錄影機,告警察搶 奪罪,警察打人告警察傷害罪,全是邢事罪,憲法大過法律, 二個相觸碰,憲法贏家,所以十月十日全民出動,紅軍就是利 用這法規定, ㄔㄔㄔㄔㄔㄠ超ㄊ馬的,你狗黨催眠呀!你狗黨 封鎖連署呀!ㄍㄢˋ,我十月十日廣告會列印給整 個台中市家 家戶戶信箱,看你這狗黨不守法紀, 憲法大於一切把它當放 屁!那我們全民十月十日 就教訓你狗黨,讓你們狗黨知道放屁 的憲法大不 大!也請大家幫忙每日列印十張10月10日示威 廣告發送給家附近的住戶信箱,讓全民知道,
其實我認為事實誰都好 ,只有狗冥黨 要瓦解掉 ,半 個 都不能 留 ,才能國 泰民 安,牠們是邪教黨 ,做風跟中共 一 樣, 我 領教過, 台灣現被狗黨分 化很慘. 為了 增加公 信 力,任ˋ 何 台 派的黨我都支持,幫 忙義務, 臺灣人如果不在中華冥國體 制 內討 生活, 不任支 那 流 寇的公職, 拒絕壓榨 台灣人的 「稅賦」, 甚至更 有骨氣 的不 接支那流寇發包的任何工 程, 不作支那流 寇 的生意, 汽油漲 價就拒絕加油,將車 輛停到道 路上, 高 速公路 上, 電價高 漲,集合大家 連續三天不用電, 看他 還漲 不漲, 台 灣人就是 不懂得「非暴力不合 作運 動」 的的厲害,不 懂合 作的力量, 所以任人宰割,任人蹂 躪!
甘地 - 他是公民「非暴力不合作運 動」的先 鋒,是他 領導 印 度走向了獨 立,他是和平主義宣 導者,是二十世 紀最重要 的 標誌性人物之一。
「非暴力不合作運動」by Bengin Tzen 中華冥國不過是 飄盪 在台灣上 空 的怨魂惡靈, 若不是台籍買辦們爭 相 依 附效 勞,根本無法為 惡,
羞愧是一個最大的迫害。什麼「三高 一低」,什麼「高級外 省 人」,什麼 「貪腐集團」,這些都是中國國民黨 對台灣人 的 迫害。
既然我們「三高一低」,他們領 18 趴,我們至少要 30 趴 才 可以平衡:既 然我們不夠「高級」,我們的子弟應 該免費 升 學,並且享受公務員優先任 用的資格。
我們要大聲的要求,假如無法如願, 我們就要脫離。
十月十日全民出動, 我們示威全部合法,憲 法第22條大於 法律 又大與命令,又大於地 方法制,例如1憲法與法律抵 觸,警察舉牌 阻止告我們防害公務,我們是憲法大於他們 告 的法律,且我們也可告警察防害自由罪, 我們憲法大過一 切, 警察只能幫助人民示威 維持交通順暢,而非阻止打人, 那是犯 罪 的,我們也可拿電擊棒防身,那是合法的自 衛武 器,我律 師說的,如警察先動手打我 們,我們可以電他們 , 是合法自 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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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網友面對司法不公,給宗桶,及媒體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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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一樣沒人敢幫我們開記者會,登事實政府醜聞 ,醜陋一面,請大家務必點進看真實, 真理,尊重與規矩
真理,就是事情的真相與道理,也是人們所追求的,不外乎凡事都 能就事論事,勇敢面對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呈現事實,並釐清是 非對錯。
尊重,是人與人之間相待的最基本條件,也是人們所渴望的,不論 面對任何人都能有同理心,彼此相互尊敬與自重。
規矩,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基本道德,也是人們所要的,有規矩才 能成方圓,才能成就有秩序,條理分明的社會。
人是被動的,是強烈自我意識的,是選擇性的,所以就得由「法律 」來約束人們的規矩,用「法律」來維繫最基本的尊重,並借由「 法律」來論是非對錯。
司法院篇: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明訂人民的基本權力與義務,在「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中明訂: 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 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 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又為了防止不當的法律或命令侵害人民的權力,於是在憲法「第一 四章,憲法之施行及修改」中明訂: 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法律若早已牴觸憲法,大法官就得依憲法第171條及第173條的職責 做憲法之解釋,而不是明知錯誤卻不解釋,也不函請立法院修法或 刪除,硬是要受害者花費冗長的時間與金錢聘請律師訴訟,走了一 遍司法程序,等到終局判決後再來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等到繞 了一圈後再來釋憲,再做檢討與修正。這種既笨又蠢再加可惡的法 律與制度,讓受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再次受到司法的二次傷害,而 沒錢可請律師的受害者,不就訴求無門,就得讓被告逍遙法外,遵 循法律討回公道,還得分有錢或沒錢,刑事訴訟法「第258-1條,告 訴人不服前條之駁回處分者,得於接受處分書後十日內委任律師提 出理由狀」,以及「第319條,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前項自 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此兩條嚴重侵害人權的法律還不 用廢除或修改嗎!還要讓我五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結果15位 大法官五度「不受理釋憲」,連全國最高最優秀的大法官也公然違 憲,台灣的司法又能如何呢!
行政院篇: 本人數次向行政院院長信箱控訴金管會銀行局不依銀行法處罰違法 營利的銀行,行政院也3次移轉給金管會銀行局交由處理並直接回覆 本人,金管會銀行局也數次以「未有台端所陳不承認錯誤之情事」 回覆給我。結果咧,不論你申訴幾次,他們就以打太極方式玩你幾 次。
法務部篇: 馬英九總統自豪,並引以為傲的法官法,結果呢!
法務部根本就不依照法官法的流程,不將本人「陳請檢察官個案評 鑑」送交評鑑委員會做評鑑,反而再發給早已多次枉法裁定及處分 的高檢,高檢再以「查無何枉法違失之處」回復法務部,最後法務 部以「因查無台端所指應送評鑑之情事,尚無應付個案評鑑之必要 。」,函覆不受理本人個案評鑑申請。高檢檢察長顏大和是被我請 求個案評鑑的人員之一,法務部還明目張膽將個案評鑑轉給高檢做 調查!試問顏大和會調查自己,然後自己承認瀆職嗎!
可笑的是,向法務部抗議申訴後,法務部還要我轉向其他機關、團 體遞送「陳請檢察官個案評鑑」。更可笑的是,法務部讓多數的機 關、團體,受理民眾申訴收受賄賂、關說、洩密或是辦案怠惰、歧 視當事人的法官或檢察官,卻「獨漏」陳請檢察官評鑑中最重要的 一項,「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有事實足認檢察官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有顯然重大違誤而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此 項是最重要的,而法務部卻不准其他機關、團體受理,可見仍舊是 官官相護,無藥可救。
法官及檢察官篇: 花旗案都已罪證確鑿,北檢周慶華及北檢檢察官們,還有高檢檢察 官,以簽結、不起訴與駁回再議等方式官官相護,並袒護花旗銀行 ,本該起訴花旗銀行負責人等多人,卻枉法處分縱放,相關人員絕 對是觸犯瀆職罪第124條與第125條。
土地案被告已坦承有拿錢購地,並且罪證確鑿,北檢鄧媛違反檢察 官辦案期限,拖案不結案;北檢蔡彥守亂掰事實,以不起訴處分枉 法縱放被告;還有北檢檢察官們及高檢檢察官,以簽結、不起訴與 駁回再議等方式官官相護,不敢起訴鄧媛及蔡彥守,相關人員也絕 對觸犯瀆職罪第124條與第125條。
國泰世華案,帳單、帳單循環息計算公式說明、信用卡權益手冊… 等,都已證明國泰世華銀行違法詐欺並侵占我14元,士林地方法院 ,勤股法官張國棟(內湖簡易庭),裁定國泰世華無須退還。本人不服 ,控告張國棟瀆職,士檢檢察官們卻都官官相護,不敢起訴瀆職官 員,相關人員也絕對觸犯瀆職罪第124條與第125條。國泰世華案尚 有其他違法事項,以後再告。
制度篇: 所謂分層負責的制度下,結果都是層層不負責,層層包庇、推諉、 卸責,上從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陳冲、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檢 察長顏大和、法務部檢察司主管、檢察司承辦人員…等。如上述「 行政院篇」與「法務部篇」,下屬單位都已枉法違失,主管單位竟 還交由該單位處理並直接回覆本人,「直接回覆」就是主管單位不 處理不督導不糾正的意思,政府單位就是一再玩弄百姓,不敢面對 問題改正,真是可惡!
分層負責的制度出現問題,上級單位就必須承接,針對問題給予處 理及答覆,一再的包庇、推諉、卸責,結果是問題並未解決,當然 也不會消失,只會日積月累,等到民怨爆發,到那時任何人都無法 抵擋。
總統府篇: 任何人向總統府陳情,總統府一再以不干預司法個案推諉、卸責, 都是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 敬請靜待處理結果。」,或是「基於憲法第八十條法官依法獨立審 判之精神,總統亦不能介入或干涉司法審判案件。」等制式回覆, 一點作用都沒有。
就因為逐層向政府機關陳情,最後逼不得以才向總統陳情,官員們 都不願督導或糾正其下屬,以至於層層包庇、推諉、卸責,這是制 度上的問題,不論是司法或行政上的問題,倘若人民的申訴屬實, 總統就該指示開會檢討並下達改正。
司法問題極為嚴重,以Rich黃4年來的司法案件,全都被濫權的司法 官員給做掉,全部都敗訴,這算什麼司法!司法根本就毫無改革, 法官法只是做做樣罷了。
司法受害者篇: 倘若你的案件被檢察官們枉法簽結、不起訴,或是再議被高檢駁回 ,那並不表示你不能討回公道,倘若有新事證(刑事訴訟法260條), 你就可再提出再告。但,即使你有所謂的「新事證」,檢察官們依 然可以「查無新事證」駁回你的告訴,因為他們有很「自由」的「 心證」做後盾。況且哪有那麼多的「新事證」可發現!
如何再翻案: 1. 你可以具狀,附帶檢察官們枉法簽結、不起訴,或再議駁回的處分 書函,以及原告訴案的狀紙與證據向地檢署提告,當然幾乎百分之 一百是沒有用,因為官官相護情形嚴重。 2. 以刑事訴訟法牴觸憲法為由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釋憲後 就可再告被告以及枉法瀆職官員們,但是,這也是沒用!因為大法 們就是敢違憲不受理。 3. 告15位大法官違憲,這本該是最高檢的職責與執掌,但高檢以為我 不懂,推諉、卸責反將案件轉交北檢。有哪位檢察官敢偵辦15位大 法官違憲瀆職!當然沒有人敢。
上述方案都沒辦法,那該怎麼辦?那只有一、用大事件來逼迫改革 ,二、串聯受司法不公,受制度迫害,或不滿濫權官員,以及追求 真理的全民大眾,集結到總統府、司法院、法務部遊行抗議,並遞 交抗議書。
以上種種問題,是司法的問題,也是行政的問題,更是制度上的問 題,身為一「家」之長的馬英九總統沒有責任改正嗎!一樣是推諉 、卸責,枉費上天給予你歷史的責任,偏偏不懂把握並功成名就。
懂規矩,能尊重,才能追求真理,這是不變的,也是必然的。不論 地位再高,權力再大,都不過幾年而已,請您們體會您的人生,值 得您與正義及真理對抗嗎?!
法律不完善不修法,制度有問題不改正,不論怎麼選,永遠就是司 法不公。有完善的法律與制度,管你誰在做,敢胡搞瞎搞,量他也 逃不過應有的懲罰。 此 致: 總 統 馬 英 九 司法院長 賴 浩 敏 行政院長 陳 冲 法務部長 曾 勇 夫 檢察總長 黃 世 銘
Rich 黃 101,08,06 E-mail: richtch99@yahoo.com.tw 我的奇摩部落http://tw.myblog.yahoo.com/jw!EZWXGKKAGRQ dLiu5On9A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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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02 Thu 20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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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走上街頭表達台灣人民的憤怒,台灣人民要求國際支持並呼籲馬英九順應民意立刻辭職下台,並要求中國國民黨交出政權, 民主國家總統無法做到讓大部分人民滿意,當人民對政府的施政不滿,當民怨沸騰百姓怨聲載道,
反洗腦!反奴役!反掏空!反不公不義!反黑金!反貪腐!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10月10日走上街頭表達台灣人民的憤怒,台灣人民要求國際支持並呼籲馬英九順應民意立刻辭職下台,並要求中國國民黨交出政權,
民主國家總統無法做到讓大部分人民滿意,當人民對政府的施政不滿,當民怨沸騰百姓怨聲載道,
一個民意支持度只剩百分之十幾的總統必須要下台負責,在民主國家人民也絕對有權要求總統下台。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也不是台灣,台灣要獨立建國,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台灣要更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並要求國際社會承認「台灣共和國」。
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馬英九,滾蛋,中華民國,滾蛋
10月10日台灣人民
必須要讓馬英九在來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日之國際人士面前
下不了台讓他沒有面子。
讓台灣人民的衝撞抗議活動登上各國際媒體的頭條。
民進黨既然不顧民意
不敢帶民眾上街頭衝撞
那麼只好由本社團發起此活動。
台灣獨立運動聯盟粉絲社團舉辦 ~ 請有志之士踴躍加入
社長 : DAVID Y'ANG
- Jul 26 Thu 201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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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解狗冥黨,一個都不要留,台獨派和維持現狀派的統合是目前最重要不論台灣建國,法理台獨,「國民黨」會如何對付壹週刊呢?ECFA傷害台灣 又一證明
瓦解狗冥黨,一個都不要留,如任何警察干涉公民們示威 你們大可告警察,憲法抵觸法律 是憲法最大,台灣法規,公式如下_憲法大於法律大於命令大於地方 法制,所以警察再阻止人民憲法第二十二條示 威遊行,就告警察瀆職罪,妨害自由罪牠們 警察一定輸,因為任何憲法抵觸法律,絕對是憲法贏,憲法排於第一順位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1970702:BlogPost:2228659
[李東昇的呼籲:台灣人民如果不能覺醒,台灣就真的完蛋了!馬英 九在總統大選期間,出賣台灣,私相授受,拉攏中國跟美國,運用 撲天蓋地的媒體,販賣恐懼,成功脅迫無知的人民,接受九二共 識,接受馬英九這個無能白痴繼續執政,台灣人民張開眼睛看看真 相吧!回想看看我選前的說明跟分析,對照現在的各種證據,看清 楚:『把台灣鎖入中國』的下場就是如此!馬政府吹噓的ECFA就是 如此!633如此!黃金十年你還相信你就是白痴!台灣人民趕快發揮 公民力量,監督政府,改善台灣困境吧!難道大家要等著馬英九把 台灣掏空搞垮嗎?!]
ECFA傷害台灣 又一證明 ◎ 黃天麟
中央研究院於7月18日將我國今年經濟成長預測值,由上次的3.8% 猛砍到1.94%,幾近腰斬。中研院之判斷是有理由的,因為今年上 半年成長率是負0.5%,出口增率也是負4.74%,且是主要貿易對手 中唯一的衰退。值得特別注意者是,對中國出口之衰退幅度,幾兩 倍於全體衰退幅度,達8.82%。奇怪,有了ECFA之加持,為何還會 萎縮?原因何在?
回答此問題只要稍有常識就夠了。即出口產業下、中、上游都到中 國後,還有出口嗎?這與高雄港吞吐量之世界排名近十年何以會節 節敗退,是一樣的。
為錯誤的政策辯護,是人之常情。政府將此失政歸責於歐債危機、 中國經濟成長減速、美國經濟低迷等。問題是,為何台灣的衰退幅 度會比人家大?四年來,經濟成長率也好,股市表現也好,「人家 好時總比人家差,人家轉壞時即摔得比人家慘」已成為台灣經濟的 常態。這才是關鍵。對此政府又有一種解釋。即我們出口過於集 中,產業發展太重視科技業,致失去平衡。若是,為何近幾年中國 經濟成長達二位數時,台灣表現並未比人家好,當科技業大景氣之 2000年代,台灣經濟之表現為何仍然比人家差?顯然這些都是托 辭。
真正的原因,而政府又死不認錯的,是「領導者認知的乖謬,與 『唯中國』的錯誤經建方向」。
「人家好時不比人家好,人家壞時摔得比人家慘」這一個「負面乘 數」,就是「台灣經濟邊陲化」的表現,也是「與中國完全綁連」 的必然。連ECFA之讓利也抵償不過因ECFA之綁連所產生的中國磁 吸。 (註:邊陲化是不對稱經濟體間的不對稱結合過程。特徵是, 結合過程中,小經濟體之資金、人才、技術逐步被大經濟體所吸納 之市場效應。當今擴大中的南台灣與北台灣間之南北差距,也是此 種邊陲化效應之一種。)
不認同「與中國之結合會使台灣經濟邊陲化」的統合派學媒一定反 駁說,各國都在競相搭上中國崛起之列車,它們為何不被邊陲化? 問題是,對韓國、日本言,中國畢竟是語言不通人地生疏的外國, 但無語言、文化隔閡之台灣就不然,大小懸殊,地理上又近在咫 尺,所以台灣之會被「大經濟體中國」磁吸的市場力道遠比韓、日 大。台商對中國近五千億美元之生產性投資及上百萬在中國的台商 台勞就是明證。換言之,因中國磁吸所產生的過多對中投資與過速 結合,排擠了國內投資,延緩了產業升級,終於在國際上喪失其競 爭力。
若台灣的領導者,基於偏頗認知,永不承認結合中國路線之錯誤, 不及時修正其路線,即台灣斯人獨憔悴的情景,必然會持續下去, 且會越來越糟。(作者曾任國策顧問,一銀總經理、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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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會如何對付壹週刊呢?
壹週刊的確是一個非常帶「種」的外來雜誌社,比今天在台灣的任何一家雜誌社來得更有「LP」!它之所以敢跟「國民黨」對幹,是因為它沒有面對過1947年的「228大屠殺」的慘狀,它更沒有經歷過長達38年「濫殺濫捕」的白色恐怖,還有檢調單位及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都是領國家的薪資,卻聽從「國民黨」的指令辨案和判案的年代,所以說它是「盲人不怕子彈」,這一句話也是對壹週刊最真實的寫照,壹週刊成立於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雖然國民黨時常提供不實的爆料給壹週刊,但是一直以來,阿扁政府從來沒有對壹週刊有任何怨言及取缔行為,等到馬英九執政之後,對待壹週刊就沒有阿扁那時候那麼客氣了。
林益世還沒有那麼大的本事,因為「國民黨」員如要貪污的話,一向都不會單槍匹馬自己一個人去貪,如果沒有上級配合及各方打點的話,貪瀆金額要衝到億萬元以上,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話又說回來百萬元或千萬元的金額,「國民黨」早就看不上眼了!林益世的索賄案已經明確指向副總統吳敦義等人,也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先生,曾永權先生有恃無恐的對新聞媒體嗆聲又恐嚇的說:「指控請指名,指名我就告」,從來就沒有看過這麼囂張的「國民黨」的官員,副總統吳敦義每天更換不一樣的「說法」,今日來否定昨日,明日再來否定今日!吳敦義的「白賊義」綽號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吳敦義先生也說了,如果下週再不改正過來的話,也要提告壹週刊,林益世在一開始被壹週刊爆料的時候,也和律師一同到地檢處去按鈴控告壹週刊,由以上例子看來,司法己經變成「國民黨」的最後「護身符」了!筆者也在日前所寫的文章中,也指出特偵組是「國民黨」的分站,陳啟祥己經把全部所有的物證交給特偵組及壹週刊,但是特偵組卻故意拖延不偵辨,他們在等風頭過了再說,然後再來個大化小 ,小再化無,這雖然是老套老花招,但是這一套對台灣人民來說,非常管用,因為台灣人民都得了嚴重的失憶症,國民黨也認為過一段時間之後,台灣人民就會忘光光了,例如「228大屠殺」及「白色恐怖」等等!
特偵組還不知道壹週刊到底掌握了多少證據,現在就等壹週刊登出多少證據,特偵組就辨多少為準,也別指望特偵組的查辨進度會超越壹週刊,現在己經變成了壹週刊在指導特偵辨案,既然如此的話,那就廢掉特偵組,由壹週刊來代替特偵組吧!國民黨會如何對付壹週刊呢?不外乎只有這兩招而己,先使用一切政治及司法手段來壓迫恐嚇壹週刊,如果都沒用的話,就用黨產來收買壹週刊,讓它能成為「國民黨」的壹週刊!台灣人民不是得了「失憶症」,更不是沒有「LP」,而是被殺怕了!台灣人民現在正在累積「怨氣」,為什麼會爆發「228大屠殺」,就是忍到最後,再也吞嚥不下去,才因此爆發出來,這股「怨氣」什麼時候就會如火山爆發般的出現呢?筆者認為「隨時隨地」!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1970702:BlogPost:2228441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歡迎轉貼/轉寄/下載)
- 2012-07-26 17:15:03 補充
這邪教狗冥黨知道我昨晚發文命中狗黨弱點!竟半夜放符讓我腳彎曲疼痛二次!我每次罵狗黨就會被整腳骨彎曲!你們狗冥黨以為這樣整我.就會阻止讓我揭發你們的醜陋行為嗎!??我呸!..呸...呸....呸!照常罵你們這爛KMT狗黨!土匪黨!邪教黨!詐欺人民黨,況且我行的正!不偷,不搶,不騙,不害人!又有九華山佛茶保護!我死都要讓你們下台流亡去吧!整了我二十多年家破人亡,此仇不報非君子!直到你們沒法制做賊喊抓賊狗黨瓦解為止!
- 2012-07-26 17:15:27 補充
瓦解狗冥黨,一個都不要留, 超ㄊㄇㄉ,狗冥黨近日雖沒下符咒整我腳骨彎曲,可是卻下催眠術,我一上網發文不到五分鐘,就點頭離譜打瞌睡想睡覺,離開電腦又沒睡意,何況我每日有充足睡眠八小時,如任何警察干涉公民們示威 你們大可告訴警察去上法律課,憲法抵觸法律 是憲法最大,台灣法規任何考律師職照的人都 懂,公式如下_憲法大於法律大於命令大於地方 法制,所以警察再阻止人民憲法第二十二條示 威遊行,就告警察瀆職罪,妨害自由罪,牠們 警察一定輸,因為任何憲法抵觸法律,絕對是憲法贏,憲法排於第一順位,法規公式:憲法>法律>命令(包括總統命令)>地方法制,法規!
檢視次數: 1
- Jul 23 Mon 20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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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公民們竟都沒勇氣推翻做賊喊抓賊的KMT狗冥黨邪教黨又沒法制,把人民最大憲法藐視掉!欺騙人民坦護牠馬違法上任總統
我們台灣公民們竟都沒勇氣推翻做賊喊抓賊的KMT狗冥黨邪教黨又沒法制,把人民最大憲法藐視掉!欺騙人民坦護牠馬違法上任總統!這些狗冥黨KMT一個都不能留全部交給美國USMG軍政府趕走回原點流亡去!
我們台灣公民們竟都沒勇氣推翻做賊喊抓賊的KMT狗冥黨邪教黨又沒法制,把人民最大憲法藐視掉!欺騙人民坦護牠馬違法上任總統!這些狗冥黨KMT一個都不能留全部交給美國USMG軍政府趕走回原點流亡去!
以自治事項為例,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效力又優於自治條例,自治條例之效力復優於自治規則,
1. 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自治條例(上級>下級)>自治規則,
PS:你KMT牠馬上任總統時,把憲法抹殺掉!欺騙人民違法上任!你們做賊喊抓賊KMT不知憲法大於法律及總統命令嗎!
2、憲法>法律>中央命令(包括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委辦規則
委辦事項為例,才有必然「中央法擊破地方法」之情事,也就是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效力又優於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之效力復優於委辦規則。
3、注意:自治條例及自治規則無法與委辦規則比較位階高低喔(法無規定,且兩者是不同脈絡),
這個法條已把體系講得很清楚了
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地方行政規則之效力)
Ⅰ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Ⅱ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Ⅲ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Ⅳ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Ⅴ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4.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創設剝奪)或 限制 地方 自治 團體居民 之 權利義務者~須以(自治條例)定之~是以~地方自治法規有關(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者 是經由直轄市或縣市議會完成三讀始可有行政罰之規定~第二項~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是由各該地方行政機關訂定者~亦未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故不得有罰則)或(行政罰之規定)~
美國至少自由民主革命歷史悠久!(尊重民意,把人民當老闆),才有今日的成果!臺灣公民同樣是繳稅!我們寧願付出多一點稅給美國合國際法(舊金山合平條約)來管理台灣!做美國一州最好,可得到人民尊嚴,即有法制,國際地位較高,有高科技軍隊強大保護我們生命,財產,房子,
KMT狗冥ˇˇ黨甚麼都沒!與土匪一樣真面具,欺詐人民!趕牠們出境去流亡吧!
(1)"中華民國(ROC)≠台灣(TW)"
(2)"中華民國憲法領土不包含台灣、澎湖"
(3)"1945/10/25 已居台灣的台灣人≠中國人"
(4)"兩岸的中國人不含上列本土台灣人"
(5)"開羅宣言在【舊金山和平條約】定案後失效"
(6)"舊金山和平條約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7)"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
(8)"WTO證實台彭屬於『關稅領域區』"
(9)"連戰說:陳水扁(本土台灣人)『竊國』"
(10) "布希:台灣與ROC『都不是國家』"
(11)"美國務院:台灣與ROC『都不是國家』"
(12)"李登輝:時間到了將流亡政府趕出去"
(13)"美國副國務卿警告台灣獨立意味著戰爭"
(14)"蔡英文: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15)"阿扁申冤: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16)"2009-美國務卿:我們要『重返』亞洲"
記住上列之後再閱讀111篇文章,包含本站盡力收集的"佐證資料",到目前為止台灣與國際上沒人打破過這個論述,歡迎消化後採法理根據(來源)一起來討論。
- Jun 29 Fri 20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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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勞保費!超ㄊ馬KMT狗冥黨勞保費竟每半年調整加高七 百多元,!.問牠們為甚麼調高!??竟回答你因為是匯率問題!!而且每年還會繼續調高!!
- Jun 23 Sat 201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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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注意 》向White House 連署請願, 第一關必須達150名簽署, 才能立案, 第二關必須達 25,000名 才能過關, 美國政府才會正視討論. 請呼籲親朋好友踴躍連署.

台灣人《 注意 》台灣《 注意 》向White House 連署請願, 第一關必須達150名簽署, 才能立案,
第二關必須達 25,000名 才能過關, 美國政府才會正視討論.
請呼籲親朋好友踴躍連署.
http://wh.gov/lOEX
向華府請願
Please forward to friends for signature
First step: 150 signature
Second step: 25,000 sig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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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台灣人如果繼續保持沉默,美國會認為我們本土台灣人很心甘情願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任由賤踏本土台灣人尊嚴,剝削本土台灣人,奴役本土台灣人,美國縱然心裡想幫忙,也莫可奈何。
請大家務必大力轉貼!!! 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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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步驟:
(1)點link, 進入白宮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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