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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篇
生活中就是要懂一些法律,法律只是約束行為的標準很容易懂的。需要時再參照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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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銘媛
看看加拿大的健保制度
加拿大British Columbia省,簡稱B.C.省,其面積有948,000平方公里,大約是台灣的26倍大,人有大約300萬,人口數只有台灣的大約八分之一,加拿大B.C.省的健保,根據本會在當地訪問來自台灣的移民者親身體驗的描述,加拿大B.C.省每一個家庭,1位成員,年繳加拿大幣C$324.00元(折合新台幣約NT$10,050元),家庭2位成員,年繳加拿大幣C$ 648.00元(折合新台幣大約NT$20,090),家庭3位成員,年繳加拿大幣C$ 972.00元(折合新台幣約NT$30,132元),家庭 4位成員或 4位以上,年繳加大幣C$ 1,296.00元(折合新台幣約NT$40,176元), 一個家庭4個人以上,不管有多少人,每一年最多年繳加拿大幣C$1,296元,絕對不會再增加。另外、年所得若未達加拿大幣C$25,000元(折合新台幣大約750,000元),都不用繳交健保費。
若以一個家庭4個人或以上,每一年繳繳交新台幣大約NT$40,176元,則每人每年只須繳交新台幣大約NT$10,050元,則每一個人每一個月只須繳交NT$837元,這些費用包括在加拿大若遇住院開刀動手術,住院期間的所有早、午、晚三餐,宵夜點心等,都不用錢,完全免費。
而且任何人開刀住院期間,除了醫院開放家屬探病的時間以外,任何家屬都不得與住院病人一起夜宿病房,或24小時留在病房內擔任所謂的「看護」,因為生病的人進到醫院後,就由具有醫療專業的醫生負責醫療行為,而護士(南丁格爾)則負責住院病人的醫事相關照料工作。而台灣人生病住院,不是家屬每天24小時在醫院陪伴,就是自己花錢每天24小時聘請看護照顧,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得自己想辦法解決,我實在想不出為何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尤其是負責全民健康的歷任衛生署長,和藍綠各級民意代表,每年都拿納稅人血汗錢到世界各國「考察」?竟然不知道人家的健保制度,還口口聲聲說:台灣的健保是世界上最好,這個政府不是在睡覺?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完全不知人民疾苦,這麼無能的政府,我們還須要繳稅嗎?
由上述的實例,即不難看出中華民國政府的各級官員,各級民意代表每年都是假「考察之名」,行觀光之實,中飽私囊,我們不禁要問,為何職司風憲的監察院(參照1995年6月24日自由時報第3版,監察委員出國考察開羅的肚皮舞,連柏台諸公亦都仿效廣受爭議的地方政府行禮如儀,浪費公帑,上下一起來,不知廉恥為何物,壞事幹盡,這樣的政府我們還能默默不出聲嗎?個人想問的是,世界各國有哪一個國家的官員和民意代表,敢任意拿人民的血汗錢,假藉考察之名,行出國觀光之實,如果有,請舉證,若是沒有,就請拿出點良心,給社會一些正面的教化功能),包括負責執行國家法律,整斥官諍的司法單位的檢察官,司法院的法官,調查局,警政單位等,不但都從不進行查察?竟亦都是一丘之貉。
一位台灣移民加拿大的本會家長Mr. C先生(考量個人隱私),前(2008)年因心藏出現問題,前後二次在加拿大B.C.省(溫哥華)住院三星期,裝設二支心臟支架,一毛錢都不用花,與台灣相比,真是天壤之別,這難道沒有檢討空間嗎?問題出在 哪裡?總統會不知道嗎?行政院長不知道嗎?衛生署長不知道嗎?如果有人想要進一步查證的人,可去函C先生的E-Mail: jkcojk@yahoo.com.tw。
如前所述,加拿大B.C.省的面積比台灣大很多,人口比台灣少很多,換句話說,每年繳稅給政府的人口數,金額肯定比 台灣少很多,而加拿大B.C.省的各項軟硬體的Maintenance公共支出,肯定比台灣高出很多,我們不禁又要問,同樣是全民健保,為何差那麼多?道理何在?這沒有不可告人的官藥商勾結之弊端,巧立名目嗎?尤有甚者,每年都虧損連連的健保,每年發給健保局員工的年終獎金,卻比一般民營企業多很多,正當性何在?
最離譜的是,名稱叫做【全民】健保,而同樣都是中華民國國民,一般人都被強制繳交健保費,但所謂的「榮民」不但不用繳交健保費,看病也不用掛號費,住院也不用錢,連拿藥亦都不用錢,這沒有違反公平正義嗎?特別是很多已經移民它國,已經擁有外國護照,理當受到其所擁有的護照國家憲法的保護,其更應效忠於所持有的外國護照所屬的外國政府,這是國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這些長期住在國
外,每個人手裡都拿著外國護照的所謂「華僑」,只因為中華民國承認違反公平正義的所謂雙重國籍,讓那些所謂的華僑也可以在它們曾經宣誓效忠的外國享受各種福利,竟還同時繼續保有歸化外國後的舊有「中華民國」護照,這些人平時都不在台灣盡國民應盡的義務,不用當兵,亦沒有在台灣納稅,每年十月一日前就以所謂的海外華僑,組團先前往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一星期的時間吃完抹乾,又再轉機前來台灣參加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慶,吃喝拉撒全都由台灣納稅人買單,卻還能夠享盡低於本國人更廉價的健保,我要請問中華民國政府,這是什麼道理?天理何在?
另外個人要特別說明,台灣的所謂全民健保,絕對不是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不肖官員和各級民代所說的「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加拿大的健保制度比較傾向社會福利,而台灣的保比較傾向保險制,如果定位為保險,那就由衛生署訂定一套合理的規則,開放給全國各個保險公司負責承保,全民可自由選擇保險公司,透過相互自由競爭與自然形成的相互監督機制,才能比較有效的減少醫療浪費,或被濫用,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個口口聲聲說以民為苦,為民所苦的大有為政府不這麼做?除非明知有不可告人的醫藥黑洞的好處。
各位可能很難想像,在加拿大中部有一個省份叫做 Saskatchewan (沙士卡其灣省),本會在過去的近20年裡,曾經協助超過近百位台灣的學生到該省唸小學、國、高中、大學、研究所等,這個省就連外國人,當然包括台灣人,都不須要繳交一毛錢的健保費,卻一樣可以享受完全免費的醫療保險,包括萬一必須住院開刀,醫藥費,住院期間的三餐、宵夜點心等,都不用花錢,一個土地面積比台灣大36倍,人口才只有100萬,換句話說,這個土地面積大台灣36倍的省份,每年上繳稅金給政府的總人口數,亦才有那100萬人,這可還沒扣掉兒童、老人、沒行為能力謀生的人,請大家幫它們核算一下,它們的錢從哪裡來?台灣有多於該省份23倍的人口,每年繳交那麼多的健保費給政府,真不知錢跑到哪裡去?尤其最讓人不解的是,台北市民都按時把該繳的健保費託付給台北市政府,而台北市政府卻沒有把我們繳交的健保費繳給中央健保局,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現又貴為國家總統,受台北市民之託,卻未忠於台北市民之事,非旦未履行把台北市民所委託代為上繳中央健保局的數百億健保費,竟還挪用龐大的公款打官司,最後官司輸了,就連大法官亦完成釋憲了,身為國家法律的最高執法指揮者,自己竟亦都能不守法,連【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做人基本原理亦都做不到,真不知叫人民如何守法?
就如同我拿錢請你幫我代為轉交給張三,你不但沒幫我把錢轉交給張三,竟還把我的錢ㄟ掉,害人家又來找我要錢,而不管我如何講,你就是死不還錢,這通嗎?
倘若有人想查證Saskatchewan省免繳健保費是否屬實,可以隨時E-Mail: cphwang@shaw.ca 給黃政平博士,黃博士住在這個省已逾47寒暑,亦曾任教於加拿大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國立大學環境工程系,之後被延攬至Saskatoon市政府,擔任市政府環保局要職,專司家庭與工業的廢污水再生,和再飲用處理,同時擔任全加拿大十個省份的廢污水處理顧問,世界衛生組織WTO的顧問等頭銜,經常對國際間發表有關家庭與工業的廢污水如何有效處理,再生再飲的論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亦經常邀請它去擔任訪問學人,擔任中國的家庭與工業的廢污水處理技術指導,黃博士任職Saskatoon市政府期間,親自為該市民設計、規劃、建造的全球最新廢污水處理廠,專門處理從家庭與工業的包括排瀉物廢污水,到可以再生飲的乾淨水過程,令包括本人和來自台灣,以及來自其它國家所有參觀過的人,無不嘖嘖稱奇,而事實上,台灣政府自1994年起亦曾數度正式邀請黃博士來台訪問,水利署亦曾在2008年再度邀請其來台出席廢污水再生,廢污水再飲用的綠能研討會,根據黃博士的轉述,台灣政府只重視表面工作,完全忽視廢污水對人類健康危害有多大的問題,令他非常失望,他說:若不是因為他是台灣人,出生在台灣,很想略盡一點回饋家鄉的心意,否則、以他在國際間廢污水具有非常專業領域的高知名度和國際聲望,和豐富的資歷,而且又已經在加拿大居住近半世紀,早已歸化加拿大公民,自當忠於加拿大這個國家,因為加拿大這塊土地給他的孕育,加拿大政府對他的栽培,才有他今天的一點小成就。
如果有任何人希望進一步瞭解或查證,本會(或本人)隨時可以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查證,包括在加拿大當事人的聯絡方式,請他們現身說法,本會可以同時與加拿大的台灣移民者電話連線,讓您親耳聽聽它們怎麼講。從加拿大的案例,本會很難理解台灣的健保年年虧損,健保局的員工卻年年享有優於一般企業好幾個月的年終獎金,我們實在無法理解這是什麼邏輯?又如何杜悠悠之口?
作者: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敬啟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Cell: 0932-079-880 E-Mail: psos@ms12.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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