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馬 賣台!夢想家!美牛!貪貪貪!哪會管人民死活這塊!現填寫部落格(國籍​ 已 變 中國 台灣了)!真賣台了!打死我都不要再相信這爛政府​!請愛真民主或各黨 一起牽成這合法的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 主張
 
1. 遵守國際法(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
 
2. 不使用暴力或武力(讓流亡中華民國結束在台灣佔領)
 
3. 對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政權)推動事務不合作也不​配合
 
http://usmgtcg.ning.com/

台灣民政府 主張

1. 遵守國際法(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
2. 不使用暴力或武力(讓流亡中華民國結束在台灣佔領)
3. 對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政權)推動事務不合作也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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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台灣民政府TCG 是甚麼組織?
A: 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 是依[國際戰爭法]、[萬國公法]、[舊金山和平條約]、及[舊金山和平條約], 台灣澎湖主要佔領權國-美國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與[美國軍事政府] (USMG) 協助成立的「合法國際組織」。也是合法能治理台灣之民政組織.

Q: TCG 是台獨組織嗎?
A: TCG 不是台獨組織, 也從未主張過台獨.

Q: TCG 既然不是台獨組織, 那 TCG 的主張是甚麼?
A: TCG 主張根據萬國公法, 1895年 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大清帝國大皇帝將台灣與台灣周邊列島和澎湖群島(以下稱:台灣)永遠割讓(cede)給日本帝國天皇所擁有至今。
1945年4月1日,由裕仁天皇下詔書,正式賦予台灣住民參政權、與參戰權,完成國土轉變之國際法程序,配合原敬首相以來依「同化論」以行「內地延長」之政治工程,致使台灣在萬國公法之架構內,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之國土一部份。
1952 年因為大東亞戰爭日本戰敗簽署「舊金山和約」,美國是戰爭的「征服者」,擁有對台灣的「佔領權」,流亡的中國殖民政權代替美軍佔領台灣至今; 日本政府被迫放棄對台灣管轄權(前首相吉田茂稱:日本政府只是放棄台灣的主權權利。)因此,日本天皇仍然是台灣主權的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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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法務部公告20120108
台灣民政府第一屆台灣公民身分證有授印資格
審核人員名單

編號 姓名 期別/州別 電話

S1001 林章燻 011/新竹 0953554113

S1002 石琇瑩 019/新竹 0953720713

S2001 余勝利 001/台中 0958056116

S2002 陳順發 001/台中 0911855393

S2003 蕭漢元 001/台中 0932586611

S2004 張勝一 001/台中 0910236859

S3001 郭素薇 003/台南 0919602107

S3002 楊富評 001/台南 0931295799

S3003 韓雅惠 004/台南 0960051317

S4001 孫瑞得 015/高雄 0931778848

S4002 王寶億 009/高雄 0975970550

S4003 黃國城 016/高雄 0955878970

S4004 許嘉旬 002/高雄 0939656283

S4005 林寬堯 002/高雄 0937323248

S5001 林耿立 007/宜花 0932075594

S5002 胡蕙真 012/宜花 0904132165

S5003 曾鉉盛 003/宜花 0919937566

S7001 林高弘 002/台北 0978052863

S7002 胡登泰 023/台北 0910380075

S7003 張富香 023/台北 0910397067

S7004 張運通 001/台北 0911132584

S7005 吳淑豪 015/台北 0928450938

S7006 蔡錫貞 010/台北 0953421395


Q: TCG 主張日本天皇還有台灣主權,那台灣人要回歸日本[統治]嗎??
A: 台灣人要先找回[主權所在],尊重主權才能自治建國。沒有規定天皇可以[同時擁有]幾個國家,大英國協共有54個自主國家[效忠女王],未來台灣在天皇主權之下,可以和日本平起平坐,成為正常國家,也藉此讓中國洗腦教育離開台灣。

Q: 為何 TCG 所提的[戰爭法]我沒聽說過? [戰爭法]到底是甚麼?
A: [戰爭法]共四約束
一、海牙第四公約(全部說明戰爭的事情)
二、日內瓦和平公約
三、紅十字總會章程,有關戰爭的部分
四、美國陸軍總署野戰手冊(三千多條)
五、美國最高法院,有關戰爭部分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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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構成戰爭法,其中..還要加入「慣例法」

Q: 為什麼蔣介石的流亡中國軍會到台灣來?
A:蔣介石接受美國麥克阿瑟將軍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代表盟軍來台灣接受日軍投降,代理主要佔領權國──美國,佔領台灣。

Q: 何謂佔領?
A: 所謂佔領, 並不需要派兵去佔領被征服者土地才叫做佔領; 佔領是[壓制行為],只要被佔領區域順從佔領者即可,甚至被佔領區如果擁有民政府組織,在自律自衛需求下,還可以開放民政府擁有[有限武力]的民兵組織。
有些人宣稱,台灣從來沒有USMG存在,事實上,USMG一值都沒有離開台灣,只是任務需要人數多寡而已。 況且 佔領日本=佔領台灣,因為美國所佔領的日本,一直以來都包括台灣。
當年上岸直接佔領台灣的軍種,是美國海軍陸戰隊。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7%BE%8E%E8%BB%8D%E9%A1%A7%E5%95%8F%E5%9C%98

Q: 何謂流亡政府?
A:【不在自己領土上的政府】,是國際法所稱的「流亡政府」或「流亡政權」。

Q: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有自己的領土嗎?
A: 有。金門‧馬祖是流亡政府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

Q: 流亡政府中華民國可不可以在台灣「正名」嗎?
A: 不可以。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Q: 我如何知道自己是真正的本土台灣人(The People of TAIWAN) ?
A: 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簽署投降書時,在日本治理之台灣設有戶籍之台灣人及其現今仍有戶籍之後代為台灣公民; 即本土台灣人 (The People of TAIWAN)。

Q: 如何辦理台灣公民身份證?
A:去任一台灣的戶政事務所,領取父母或雙方祖父母的日本時代戶籍謄本,證明你是日籍台灣人的後代,不是跟隨蔣介石來台的流亡中國人,以便辦理台灣公民身份證,享有台灣公民權利...等.

Q: 請問我爸是中國人 我媽是台灣人 那我可以申請 台灣政府身份證嗎?
A: 依據 TCG 公民權利法案第 5 條 【人道與法理考量---依本法認定之台灣公民之一】下列之人,雖不具備第8條第1項各款要件,若無不良紀錄者,經申請審核認可,宣誓遵守台灣法律體系與支持民主政治發展者,為台灣公民。
台僑。
僅父或母一方為台灣人,而其本人於台灣有戶籍。 自本法實施日起,於台灣連續三年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之合法居留且有住居所之美國人或日本人或原為美國人或原日本人者。

Q: 這次總統大選為何台灣民政府沒有參加政黨票選舉呢?
A: 1、這次總統大選是「中華民國的總統大選」不是國際合法承認的台灣總統大選。自由進出台灣的美國,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的主要佔領權國,美國說:中華民國或台灣都不是一個國家。
2、中國流亡政權,在台灣雖然由專制的佔領,改成民主的選舉,但仍是不合法的變更本土台灣人的國籍,仍不能改變佔領者--流亡中國人,與被佔領的本土台灣人,是兩個國家的事實。 兩個國家的人民選什麼總統?
3、中國流亡政權,借由控制的媒體,大力放送選舉消息,不報導台灣民政府受邀美日軍事同盟的與會晚宴。不報導中國流亡政府的強行徵地,受到美國軍事政府台灣民政府干預而停止。不報導台灣民政府150人,到靖國神社朝禮台灣三萬九千一百名的台灣英靈。不報導日本天皇,接受台灣民政府的旗幟,受邀進入日本皇居向天皇拜壽。(日本皇居不允許政治宣傳的旗幟,其他國家的旗幟。)

中國流亡政權,希望達到高百分比的投票率。藉以向國際宣稱,
「這些台灣人,樂意讓我們中國流亡政權繼續管理。」

台灣民政府依法已經由美國軍事政府核發「台灣公民身份證」,成為合法的台灣公民,
台灣公民或未申請身份證的本土台灣人,不必參與中國流亡政府的總統大選,更何況參選。

Q: 台灣民政府 支持 92共識嗎?
A: 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兩岸關係並不是「一邊一國」,而是「一個合法國家」與「一個流亡政府」。這才是正確的法理認定。因此,美國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是正確的,但是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互不隸屬。換言之,台灣不屬於中國。
今天世界上有「西藏政府」也有「西藏流亡政府」,但是沒有人認為有兩個「西藏」,是不是?這個道理很簡單,也就是一個當地政府跟一個流亡政府不能相提並論,特別是這個當地政府已受到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承認。是故,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並非中國領土,中華民國並非「中國」的一個合法政府。
台灣 民政府 各區 洲長 及內閣 聯絡處網址:http://usmgtcg.ning.com/page/p-style-text-align-cen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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