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 of expression is a genus of the Constitution! International Law Section (Constitution rank) is always greater than (legal) again is (legal greater command) second order is (command greater local law) ROC This pseudo-government rot! Separation of powers does not! Civic and moral textbooks cheat us! law is a trap set to trap people! universal synchronization with the United Nations. referendum Do not, do not do not recognize the elections in the electoral = rot = ROC government to allow the United Nations to distribute claim the = people shall have constitution (to protect autonomy interests, they have to choose Government leaders of the independence!)

言論自由是屬憲法!國際法條(憲法位階)永遠大於(法律)再來是(法律大於命令)次階是(命令大於地方法治)ROC這伪政腐!三權不分立!公民與道德教科 書是騙我們的!法律定來是陷阱 陷害人民的!全民與聯合國同步.全民不要在選舉不,不選舉=不承認ROC政腐=讓聯合國來分配認領=人民有憲法(自治權益保障,可選擇自己要的政府領導獨 立!)

 

【我說民進黨呀...】

個人是很瞭解你們的難處啦!但人民可管不著你們家裡左手殺右腳、牙齒咬老二的爛戲。

人民會需要「民進黨」,是因為你們身上多少還流著黨外英烈們的血,我們多少還相信你們比「國民黨」還多幾分像人、多幾分良心。

但,就像小吃店一樣,如果老闆懶了、味道變了、態度傲慢了,那除非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否則人民當然會想辦法換個別家店試試看。

甚至,許多人會為此自己出來創業開店,而他們一定比你們還拼!

如果,「民進黨」評估社會議題參與的原則裡,多了那個「要避免被指責政黨惡鬥」的緊箍咒,關廠工人臥軌也不好插手、文林苑也不好插手、大埔案也不好插手、 苑裡瘋車也不好插手、郭瑤琪前部長被司法強姦也不好插手...只要「好像針對國民黨而來的壞事」都不好插手、「好像身為政黨只能循體制內途徑解決」,那你 們可以早點打完收工解散回家洗洗睡了!

因為,目前全台灣的每件「壞事」,幾乎都是「國民黨」幹的!也都是「合法地」幹的!!!

說真的,「民進黨」要再次因為「國民(黨)政府」「合法地」修改「政黨法」,被打成「叛亂團體」的日子似乎也不遠啦!

你們不出聲,將來也沒人能替你們出聲了!

重新回到「衝著國民黨來」的黨外時代精神如何?

因為時機早就到了,人民開始覺醒,只有你們還在得過且過、假裝清高...

民進黨,我等著你們的攻擊發起日──

D-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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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不懂的去死死吧......)
相片:【我說民進黨呀...】 <br / 個人是很瞭解你們的難處啦!但人民可管不著你們家裡左手殺右腳、牙齒咬老二的爛戲。 人民會需要「民進黨」,是因為你們身上多少還流著黨外英烈們的血,我們多少還相信你們比「國民黨」還多幾分像人、多幾分良心。

但,就像小吃店一樣,如果老闆懶了、味道變了、態度傲慢了,那除非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否則人民當然會想辦法
 
換個別家店試試看。

甚至,許多人會為此自己出來創業開店,而他們一定比你們還拼!

如果,「民進黨」評估社會議題參與的原則裡,多了那個「要避免被指責政黨惡鬥」的緊箍咒,關廠工人臥軌也不好插手、文林苑也不好插手、大埔案也不好插手、 苑裡瘋車也不好插手、郭瑤琪前部長被司法強姦也不好插手...只要「好像針對國民黨而來的壞事」都不好插手、「好像身為政黨只能循體制內途徑解決」,那你 們可以早點打完收工解散回家洗洗睡了!

因為,目前全台灣的每件「壞事」,幾乎都是「國民黨」幹的!也都是「合法地」幹的!!!

說真的,「民進黨」要再次因為「國民(黨)政府」「合法地」修改「政黨法」,被打成「叛亂團體」的日子似乎也不遠啦!

你們不出聲,將來也沒人能替你們出聲了!

重新回到「衝著國民黨來」的黨外時代精神如何?

因為時機早就到了,人民開始覺醒,只有你們還在得過且過、假裝清高...

民進黨,我等著你們的攻擊發起日──

D-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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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不懂的去死死吧......)" height="331" width="800" />
 
 
 
言論自由是屬憲法!國際法條(憲法位階)永遠大於(法律)再來是(法律大於命令)次階是(命令大於地方法治)ROC這伪政腐!三權不分立!公民與道德教科書是騙我們的!法律定來是陷阱 陷害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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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Feng Chang分享了難攻大士相片
黨國毒瘤荼毒台灣子弟
 
洗腦洗成這樣,跟「北韓」有什麼不同?!...———————————國中的「公民教育」課本===================國家安全方面:捍衛 主權,....營造兩岸和協,“簽訂和平協議”。“中
 
國國民黨”從過去到現在,經常是「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其政黨體質健全,民主、清廉與執政能 力.....
相片:黨國毒瘤荼毒台灣子弟 洗腦洗成這樣,跟「北韓」有什麼不同?!...———————————國中的「公民教育」課本===================國家安全方面:捍衛主權,....營造兩岸和協,“簽訂和平協議”。“中國國民黨”從過去到現在,經常是「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其政黨體質健全,民主、清廉與執政能力.....


表裡不一的哈巴狗!好想踹
國台辦請台商喝茶 欲介入七合一大選 
姚惠珍/台北報導

曾任工商團體理事長的一名企業家透露,2011年立法委員大選時期,中國國台辦「指示」台灣工商團體表態,除了指定在特定媒體刊登廣告支持國民黨外,甚至 還表明「沒資金國台辦也可幫忙出廣告費」;而2012年總統大選前,國台辦點名台灣龍頭企業及六大工商團體表明「支持九二共識」,該名企業家感嘆:「中國 介入台灣選舉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了。」,如今,隨著七合一選舉的接近,國台辦又開始邀見台商,要求工商企業龍頭選邊站。  

該名企業家表示,2011 年立委選舉期間,他所屬的工商團體就接到國台辦電話,說是很久沒見要喝喝茶,結果一到國台辦辦公室,對方就說現在國民黨的選舉很緊張,情況危急,希望能以 工商團體的名義在中國時報刊登廣告,來支持特定候選人,「還直接把報紙打開來說,要刊登哪一版,國台辦一通電話就搞定,沒有經費刊登廣告也沒關係,國台辦 可以買單。」

該名企業家指出,就他所知,國內六大工商團體在當時應該都有接過國台辦電話,但是每個團體處理的方式不一樣,有的團體就是理事長自己出資登廣告以理事長的 名義,有的人就是會以工商團體的名義,「2012年總統大選的情況更為嚴重,你說總統大選是國民黨跟民進黨在選,最終是國民黨勝選?我告訴你,那是共產黨 的勝選,台灣企業家現在怕的不是台灣的這個執政黨,怕的都是對岸的那個執政黨,聽命的都是共產黨的指示。」 

而一名國內工商團體的幕僚人員則指出,中國近年「以商圍政」的手段確實日趨積極,以2012年總統大選為例,包括鴻海、台塑、國泰、長榮、宏達電等龍頭企 業以及國內六大工商團體都一反商人不談政治的低調風格,聲嘶力竭在鎂光燈前力挺九二共識,「人家(中國)說,不承認九二共識就是一邊一國,那是劃清界線、 那就是挺台獨的,那你就好好專心台灣市場就好。人家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台灣企業家在中國有龐大的投資,哪個企業家敢跟中國「劃清界線」?不敢,那就表態支 持九二共識。」    

該幕僚人員透露,這些大老闆們心裡也都很清楚,所以到現在沒有人敢把營運總部設在中國,「營運總部設在中國就像是頭被掐住,逃都逃不了,以前大家都只往中 國投資,現在中國的投資成本升高再加上兩岸政治問題,很多老闆也開始往其他國家投資設廠,其實越是龍頭企業的老闆,心裡越是有台灣。」 

至於國台辦是否已為「七合一」大選下達指令?該名幕僚人員笑說:「就算有,也是大老闆傳話給大老闆,或者是國台辦直接打給大老闆,不會讓我們這些下面辦事的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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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企業家表示,2011年立委選舉期間,他所屬的工商團體就接到國台辦電話,說是很久沒見要喝喝茶,結果一到國台辦辦公室,對方就說現在國民黨的選舉很 緊張,情況危急,希望能以工商團體的名義在中國時報刊登廣告,來支持特定候選人,「還直接把報紙打開來說,要刊登哪一版,國台辦一通電話就搞定,沒有經費 刊登廣告也沒關係,國台辦可以買單。」

該名企業家指出,就他所知,國內六大工商團體在當時應該都有接過國台辦電話,但是每個團體處理的方式不一樣,有的團體就是理事長自己出資登廣告以理事長的 名義,有的人就是會以工商團體的名義,「2012年總統大選的情況更為嚴重,你說總統大選是國民黨跟民進黨在選,最終是國民黨勝選?我告訴你,那是共產黨 的勝選,台灣企業家現在怕的不是台灣的這個執政黨,怕的都是對岸的那個執政黨,聽命的都是共產黨的指示。」 

而一名國內工商團體的幕僚人員則指出,中國近年「以商圍政」的手段確實日趨積極,以2012年總統大選為例,包括鴻海、台塑、國泰、長榮、宏達電等龍頭企 業以及國內六大工商團體都一反商人不談政治的低調風格,聲嘶力竭在鎂光燈前力挺九二共識,「人家(中國)說,不承認九二共識就是一邊一國,那是劃清界線、 那就是挺台獨的,那你就好好專心台灣市場就好。人家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台灣企業家在中國有龐大的投資,哪個企業家敢跟中國「劃清界線」?不敢,那就表態支 持九二共識。」    

該幕僚人員透露,這些大老闆們心裡也都很清楚,所以到現在沒有人敢把營運總部設在中國,「營運總部設在中國就像是頭被掐住,逃都逃不了,以前大家都只往中 國投資,現在中國的投資成本升高再加上兩岸政治問題,很多老闆也開始往其他國家投資設廠,其實越是龍頭企業的老闆,心裡越是有台灣。」 

至於國台辦是否已為「七合一」大選下達指令?該名幕僚人員笑說:「就算有,也是大老闆傳話給大老闆,或者是國台辦直接打給大老闆,不會讓我們這些下面辦事的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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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向國際人權協會聲明:

中華民國政府腦控我失去所有一切!企圖想要讓我自殺!想得美!

用電磁波腦控整害我20多年我不想講這ROC政府!還一直讓我找不到工作!就算找到ROC也會用電磁波腦控 並讓我公司上司Fire me! 阻礙我一切參予考試證照!阻礙我開店!我一直沒生意!阻礙我的生意!讓我20年打不完的官司!這是有原因的!原來ROC政腐封住我的廣告跟部落格!


我女兒是華僑可依親移民,可是ROC偏偏犯法違憲誣告我(妨害秘密罪)軟禁我出國移民!知道我心裡想再嫁外國人!卻阻礙我,腦控找了一些詐騙外國人故意騙錢!讓我害怕!致使我不敢再度結婚出性移民!

如果我不小心死掉!那是ROC政腐用電磁波腦控害死我的!我個性很樂觀不可能會去自殺!

請全世界國家公民們幫我報仇!我死後靈魂也會復仇的!


支持台灣獨立建國大旗隊
讓世界公民及聯合國知道!我們(台灣人民)與(聯合國同步)!不承認這 沒法制ROC體制!教育我們(公民與道德)教科書是假的!定的法律都是陷阱陷害人民!私法騙局!假民主!(三權不分立)的ROC政腐!讓聯合國來接管台灣好了!也不要被ROC賣給中共手上!
要不然就讓我們台灣獨立!
我們台灣人民不願做國際孤兒!聯合國沒名份很容易促使ROC政腐貪污沒人權 沒憲法 保障我們人民!先進國會把人民當資產!ROC卻把人民們當奴才!

這壞體制從警察就可知道!例:警察局新警員剛進局任職,打開座位抽屜時看見一個大紅包!然後就會有人說道:知道以後要怎麼好好的當警察囉!正義不接受者沒多久吊走!留下的全都是聽話的狗兒子們!這種制度體系一直延伸到ROC(三權很團結)並結為拜把兄弟耶!
告訴全台公民請勿再選舉浪費全民買單的資源!來一個黨教壞一個黨!來十個教壞十個黨!一起演戲!一起A!會叫的孩子有糖吃!叫的越大聲分贓的越多!結果人 民老闆們全民買單的越多 越貴 物價離譜漲的越離譜!選個屁!記得全民與聯合國同步(勿選舉)不承認ROC假民主!Let my 20 years Dabu Wan lawsuit

Electromagnetic brain harm control with my entire 20 years I do not want to talk about this ROC government! Let me also been unable to find work! Even find ROC will use electromagnetic mind control and let my company boss Fire me! Hinder me to participate in the examination of all Certificates I hold! hinder my shop! I have no business! hinder my business! Let my 20 years Dabu Wan lawsuit, which is a reason! ROC government had sealed my ads with all blog!

I first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ssociation statement:

ROC government mind control I lost everything! Let me to make an attempt to commit suicide! Nice try!

Electromagnetic brain damage control with my whole 20 years I do not want to talk about this ROC government! Let me also been unable to find work! Even find ROC will use electromagnetic mind control and let my company boss Fire me! Hinder me to participate in the examination of all licenses! hinder my shop! I have no business! hinder my business! let my 20 years Dabu Wan lawsuit! which is a reason! ROC government had sealed my ads with blog!


My daughter is a Malaysia I will be pro-immigrant overseas , but why break the law unconstitutional but the ROC falsely accused me (obstruction of secret sin) under house arrest me emigrants! Know I thought remarrying foreigners! But hinder my brain controlling foreigners find some intentional fraud scam! scares me! Let me not married again out of immigration!

If I accidentally die! ROC political rot that is controlled by electromagnetic waves killed my brain! I'm optimistic personality would be impossible to commit suicide!

My fellow citizens of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please help me avenge! Soul after death, I will revenge!

I first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ssociation statement:ROC不讓我登廣告企圖想要讓我沒生意自殺!想得美!
Let my 20 years Dabu Wan lawsuit Electromagnetic brain harm control with my entire 20 years I do not want to talk about this ROC government! Let me also been...
http://youtu.be/A4ArjANcUdc
「台灣民族自決獨立」具有100% 國際法上的「正當性」,法律依據略如下 :
圖 聯合國大會

A .聯合國憲章 - 1945年6月26日簽字 1945年10月24日生效 ,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第一條
聯合國之宗旨為:
一、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二、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
B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17A(III)號決議並頒布 1948年12月10日
第十三條
(一)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
(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第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
C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發布單位】聯合國大會 【發布日期】1976年3月26日生效

第1條
一、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自由處置其天然財富及資源,但不得妨害因基於互惠原則之國際經濟合作及因國際法而生之任何義務。無論在何種情形下,民族之生計,不容剝奪。
三、本盟約締約國,包括負責管理非自治及託管領土之國家在內,均應遵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種權利。
-------------
D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發布單位】聯合國大會 【發布日期】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1‧自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得由各國在紐約簽署之本盟約;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生效

第1條
一、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自由處置其天然財富及資源,但不得妨害因基於互惠原則之國際經濟合作及因國際法而生之任何義務。無論在何種情形下,民族之生計不容剝奪。
三、本公約締約國,包括負責管理非自治及託管領土之國家在內,均應遵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種權利。
--------------

E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宣布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莊嚴地宣布需要迅速和無條件地結束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殖民主義,
為此宣布:

一、使人民受外國的征服,統治和剝削的這一情況,否認了基本人權,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並妨礙了增進世界的和平與合作。

二、所有的人民都有自決權;依據這個權利,他們自由地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由地發展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

三、不得以政治、經濟、社會或教育方面的準備不足作為拖延獨立的藉口。

四、必須制止各種對付附屬國人民的一切武裝行動和鎮壓措施,以使他們能和平地、自由地行使他們實現完全獨立的權利;尊重他們國家領土的完整。

五、在託管領地和非自治領地以及還沒有取得獨立的一切其他領地內立即採取步驟,依照這些領地的人民自由地表示的意示和願望,不分種族、信仰或膚色,無條件地和無保留地將所有權力移交給他們,使他們能享受完全的獨立和自由。

六、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相違背的。

七、一切國家應在平等、不干涉一切國家的內政和尊重所有國家人民的主權及其領土完整的基礎上忠實地、嚴格地遵守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和本宣言的規定。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480253265373023/

----------


聯合國憲章 - 1945年6月26日簽字 1945年10月24日生效 ,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17A(III)號決議並頒布 1948年12月1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347425015322516/

A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B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C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90044527696269/doc/569627679737951/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宣布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480253265373023/
聯合國之宗旨為:⋯⋯更多
相片:「台灣民族自決獨立」具有100% 國際法上的「正當性」,法律依據略如下 : 圖 聯合國大會<br / A .聯合國憲章 - 1945年6月26日簽字 1945年10月24日生效 ,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第一條
聯合國之宗旨為:
一、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二、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
B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17A(III)號決議並頒布 1948年12月10日
第十三條
(一)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
(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第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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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發布單位】聯合國大會 【發布日期】1976年3月26日生效

第1條
一、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自由處置其天然財富及資源,但不得妨害因基於互惠原則之國際經濟合作及因國際法而生之任何義務。無論在何種情形下,民族之生計,不容剝奪。
三、本盟約締約國,包括負責管理非自治及託管領土之國家在內,均應遵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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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發布單位】聯合國大會 【發布日期】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1‧自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得由各國在紐約簽署之本盟約;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生效

第1條
一、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自由處置其天然財富及資源,但不得妨害因基於互惠原則之國際經濟合作及因國際法而生之任何義務。無論在何種情形下,民族之生計不容剝奪。
三、本公約締約國,包括負責管理非自治及託管領土之國家在內,均應遵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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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宣布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莊嚴地宣布需要迅速和無條件地結束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殖民主義,
為此宣布:

一、使人民受外國的征服,統治和剝削的這一情況,否認了基本人權,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並妨礙了增進世界的和平與合作。

二、所有的人民都有自決權;依據這個權利,他們自由地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由地發展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

三、不得以政治、經濟、社會或教育方面的準備不足作為拖延獨立的藉口。

四、必須制止各種對付附屬國人民的一切武裝行動和鎮壓措施,以使他們能和平地、自由地行使他們實現完全獨立的權利;尊重他們國家領土的完整。

五、在託管領地和非自治領地以及還沒有取得獨立的一切其他領地內立即採取步驟,依照這些領地的人民自由地表示的意示和願望,不分種族、信仰或膚色,無條件地和無保留地將所有權力移交給他們,使他們能享受完全的獨立和自由。

六、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相違背的。

七、一切國家應在平等、不干涉一切國家的內政和尊重所有國家人民的主權及其領土完整的基礎上忠實地、嚴格地遵守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和本宣言的規定。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48025326537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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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憲章 - 1945年6月26日簽字 1945年10月24日生效 ,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17A(III)號決議並頒布 1948年12月10日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347425015322516/

A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B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C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90044527696269/doc/569627679737951/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宣布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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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希望的新竹大旗隊。
相片:充滿希望的新竹大旗隊。

 

13 小時前 · 讚
David Y'ang 中國國民黨如果不賄選不綁樁不買票根本就贏不了選舉,而中國國民黨到現在還能保有黨產,全都要感謝民進黨,因為如果不是民進黨執政八年對中國國民黨這個敵 人太過仁慈的話,中國國民黨現在還能保有黨產還能奪回執政權嗎?甚至還能在八年後繼續霸凌台灣百姓嗎?還能繼續貪腐嗎?還能繼續從人民的口袋挖錢以餵飽他 們自己的口袋嗎?

民進黨執政八年不對中國國民黨進行清算不處理中國國民黨的黨產不用盡手段毀掉中國國民黨,導致現在台灣主權及人權大倒退,產業向外移經濟向下沉淪,人民生活越來越痛苦,民進黨的仁慈害死了台灣也害死了台灣人民。

台灣人民如果以為用選票就可以教訓中國國民黨或民進黨那麼就真的是大錯特錯了,2000年時台灣人民用選票讓民進黨拿到執政權,而八年後因為民進黨爛台灣 人民又再度用選票教訓了民進黨讓中國國民黨拿回執政權,但八年後重新拿回執政權的中國國民黨有因為失去八年的執政權而有所改變嗎?中國國民黨有記取此一教 訓嗎?答案是沒有。
同樣的如果今天在2016民進黨再度拿回執政權他們會記取這八年失去執政權的教訓嗎?民進黨會改變嗎?我可以拍胸脯掛保證答案一樣是不會。

因為用選票只能讓政客與政黨在四年內當一天的奴隸,而其它時間則是人民百姓當政黨與政客的奴隸,唯有以非選票的手段,讓政客與政黨徹底的痛一次,他們才會 真正知道與記得,人民百姓除了選票之外,還有其他讓政客與政黨們記取教訓與痛死的手段!給政客與政黨一次真正的教訓他們才會學乖,他們才會真正把人民百姓 當頭家。

台灣人民要認清一件事那就是對政黨與政客來說人民百姓的死活與福利不是他們眼裡最重要的事,他們眼裡最重要的事永遠只有利益與權力,政黨與政客跟財團及企 業因利益結合在一起,財團與企業利用政治獻金操縱政治與政黨,讓他們自己得利讓他們自己處在優勢的地位,然而財團及企業在海外所賺的每一分錢政府不敢也不 想課稅,在台灣政府幫財團與企業減稅,讓財團與企業所繳的稅比一般的百姓還要少,可是老百姓該繳的稅卻一毛錢也跑不掉,政黨,政客與財團企業個個吃香的喝 辣的住豪宅開名車,個個財產上千萬上億萬,台灣百姓你們賺的錢絕大部份都用來養肥這些人,可是他們會感激你們嗎?他們懂得回饋你們嗎?台灣百姓你們辛辛苦 苦一輩子卻買不起房子買不起名車,台灣人民你們覺得這叫公平與正義嗎?
台灣人民對於這樣的不公與不義你們還要忍受下去嗎?

就國際面來講,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所以台灣與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一個真正負責任的政黨會務實的面對此一國際現實,而不是用 謊言來欺騙自己也欺騙台灣人民說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個擁有自己主權的國家,中華民國是一個流亡政權,然而可悲的是台灣百姓居然還在繳稅給這個流亡政權。

台灣最大的悲哀就是有民進黨跟中國國民黨這兩個無三小路用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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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B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大會) C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90044527696269/doc/569627679737951/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宣布 ( From 聯合國官方網站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480253265373023/

由於此等電磁波武器已存在於社會上許久,就是俗稱的腦控武器,而報章媒體也曾多次報導過該武器,但是此等武器還是鮮少為人所知,由於此等武器是屬於一些高科技武器,比較是屬於世界上的一些科技大國所在使用,或經由不法份子引渡來境內使用,據我所觀察,台灣社會已經被此武器攻擊已久,而此等武器攻擊人的方法通常是使用一些類似電磁波的東西來干擾你的思想,或行為,更嚴重會在你體內產生一些人造聲音,或是人造感覺,亦是人造疾病等等,且通常如果有被干擾的受害者大多會不知道有被此武器干擾,通常都是要知道社會上的確有這種武器存在或是知道這種武器干擾人的原理,而後提升自己的一些"敏銳度"比較能發現,由於我是過來人,所以我希望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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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壞你的腦子! 恐怖「腦控武器」黑幕 華郵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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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問:台中地檢忘記偵查第12庭人 事 物 時間 地點 告我(妨害秘密罪)是需要有(共謀共犯)才會形成這條罪!現場我沒犯罪下都亂羈押我12小時! 請問這12小時我在羈押室裡面被妳們地檢拷手烤腳鐵鍊,如何去犯下這條罪! PS:難道我是在台中地檢 (羈押室)裡與(法警一起)(共謀共犯)來犯案此(妨害秘密罪)呀! 第六感告訴我準備要像陳水扁一樣關我!SOS!請人民人權委員會救救我吧! There said : mind control victim's everything ! All I ever tasted ! 20 years of ups and downs , broken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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